1月盘点 | 国内消息篇:习近平: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来源:国务院、工信部等



本月资讯


国内消息

国家:


1.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引导磷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1.3)(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印发实施(1.3)(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3.首批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公布1.4)(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4.国家标准委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1.4)


5.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1.4)


6.国家发改委: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1.4)


7.国家数据局: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1.5)


8.工信部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1.5)


9.工信部: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1.8)


10.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支持广州南沙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1.9)


11.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1.9)


12.工信部等十部门: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工程、绿色低碳建造等需求,发展新型绿色建材(1.10)


1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1.11)


14.李强:加强绿色发展合作,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1.16)(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5.工信部等五部门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1.18)


16.生态环境部: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1.18)


17.工信部:新一批符合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发布(1.18)


18.生态环境部:统筹推进水泥行业、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1.19)


19.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1.22)


20.工信部:将中试与工业绿色低碳安全同步推进,加快中试绿色转型(1.23)


21.国家能源局公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1.24)(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2.中乌决定发展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25)


23.工信部等九部门:推动企业建设碳排放管控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1.25)


24.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1.25)


25.工信部等两部门:“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启动(1.26)


26.工信部等七部门:重点推进未来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型储能(1.29)(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7.(1.29)(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8.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1.30)(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9.工信部公示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工信部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1.30)


30.工信部等十二部门:完善企业、行业、区域等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1.31)


31.习近平: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1.31)



地方:


1.山东出台2024年第一批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1.2)


2.宁东基地:绿氢替代化工项目按5.6元/公斤补贴(1.3)


3.四川出台近零碳排放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1.4)(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4.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出台(1.4)


5.新疆碳达峰试点示范培育方案发布,3年培育35家区域碳达峰试点示范企业(1.4)


6.吉林:支持新能源直供模式试点项目建设(1.8)


7.海南省氢能产业规划:纳入能源管理范畴,允许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加氢站(1.8)


8.内蒙古发布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1.9)(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9.安徽省发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1.11)


10.广东发布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1.11)


11.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南方能监局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机制(1.16)


12.江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企业转型提升(1.17)


13.山东: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1.18)


14.江苏印发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1.18)


15.广东新能源产业最新计划!到2025年,营收突破1万亿元(1.22)(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6.国务院批复《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1.23)


17.广东省工信厅:2024年重点抓新型储能产业大布局 加快建设5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1.24)


18.浙江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1.25)


19.内蒙古: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1.29)


20.广东省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1.31)


21.广东东莞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1.2)


22.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1.2)


23.最高补贴2000万元!成都支持项目能源数字化转型(1.8)


24.湖南省首个!湘潭市出台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1.9)


25.吉林白城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1.10)


26.建设5个氢能项目!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意见(1.15)


27.广西河池市引领低碳发展:近零碳排放区建设(1.15)


28.重庆发布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1.16)


29.四川南充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1.22)


30.上海:2024年新建1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1.23)


31.四川攀枝花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1.23)


32.山西朔州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1.25)


33.山东青岛: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1.25)


34.吉林梅河口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1.29)


35.浙江嵊泗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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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消息



国家:1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

引导磷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1月3日,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引导磷化工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磷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和高效高值利用水平。《方案》注重分业施策,以保障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底线,科学调控磷矿开发强度,严控磷铵、黄磷新增产能,保障磷肥生产供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端含磷化学品,推动全产业链向精细化、高端化跃升。立足“云贵鄂川”打造先进磷化工集群,培育以大企业为引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优质企业梯队,促进磷化工与建材、新能源等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区域间互补、大中小融通、产业间耦合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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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印发实施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实施导则》一是明确了实施流程。建立了从EOD项目谋划、方案设计、主体确定、项目实施到评估监督的全过程管理流程。二是明确了实施要点。提出了EOD项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EOD项目规范实施。同时为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配套制定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细化要求。三是明确了职责分工。明晰了项目组织主体、实施主体及其责任分工,以及试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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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首批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公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432号),确定了21个城市、43个产业园区为首批国家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试点工作自2024年1月起,试点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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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标准委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根据《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原则和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和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本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共计114项,其中制定97项、修订17项。本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共计29项,语种均为英文。


附件:


5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1月4日,生态环保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指出,为做好统筹衔接,确保核算边界与结果既统一又有可比性,本指南将核算边界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两类。考虑到目前火电行业温室气体末端减排技术措施应用较少,非正常情况的温室气体排放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指南明确仅核算建设项目正常生产运行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此外,若建设项目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工程无法保证长期稳定运行,则不能纳入此部分温室气体的减排量。指南要求火电项目按现有项目、拟实施建设项目、“以新带老”、削减替代等情形汇总项目建设后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量变化情况,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结果要按照主要边界和其他边界分别统计。


附件:1.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


6

国家发改委:

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


1月4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初步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川渝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开展车网互动规模化试点示范,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5个以上示范城市以及50个以上双向充放电示范项目。提出协同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立车网互动标准体系、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综合示范、积极提升充换电设施互动水平、系统强化电网企业支撑保障能力六方面重点任务。


7

国家数据局: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


1月5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在数据要素×绿色低碳方面提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推进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受灾分析、河湖岸线监测、突发水事件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应对、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加强生态环境公共数据融合创新,支持企业融合应用自有数据、生态环境公共数据等,优化环境风险评估,支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支持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应用。提升废弃资源利用效率,汇聚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促进产废、运输、资源化利用高效衔接,推动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物料、辅料、能源等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引导企业节能降碳。


8

工信部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


1月5日,工信部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1488家绿色工厂、104家绿色工业园区、20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上榜本批次名单;按照2023年度动态管理要求,将前七批绿色制造名单中的9家绿色工厂、3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移出绿色制造名单,46家单位变更名称。通知同时提出将面向绿色工厂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对绿色工厂绿色化水平进行量化分级评价和赋码,直观反映企业在所有绿色工厂中的位置以及所属行业中的位置。


附件:1. 绿色工厂名单

2.

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4.

5. “企业绿码”示意图


9

工信部: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


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会议强调,要稳妥推进工业领域碳减排,统筹推进工业及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强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绿色消费场景。加快推动工业节能提效,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完善工业节能管理制度。全面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着力提升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完善新兴固废综合利用体系,积极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加强对外宣传,开展绿色制造等领域培训交流,持续深化绿色低碳领域国际合作。


10

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支持广州南沙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月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研究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体系,大力推动绿色产品认证及结果采信。加快建设国家碳计量中心(广东)。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探索气候投融资模式和工具创新。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研究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探索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助力“零碳”产品全球范围自由流通。推进氢能等清洁能源利用,适当超前布局建设和运营换电站、高压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扩大绿证绿电交易,支持各类企业购买和使用绿证,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实现高比例绿电消费。


11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


1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落实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推动集中式专用充电场站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共享、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四项重点任务,研发更加适宜农村地区的移动式公共充电设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建居住区停车位应落实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鼓励条件适宜地区结合充电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形成绿色充电一体化系统。


12

工信部等十部门: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工程、绿色低碳建造等需求,发展新型绿色建材


1月10日,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的《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出,推动建材产品升级,加快水泥、平板玻璃等基础原材料的低碳化、制品化发展,墙体材料、保温材料等建材制品的复合化、轻型化发展,顶墙地材料、装饰板材等装饰装修材料的功能化、装配化发展。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工程、绿色低碳建造等需求,发展新型低碳胶凝材料、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材料、相变储能材料、固碳材料、全固废胶凝材料等新型绿色建材。围绕城市更新改造需求,发展适用于装配式装修、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地下管廊和生态环境修复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部品化、功能性绿色建材产品。围绕农房绿色低碳建设需求,发展性价比高、符合区域消费习惯的绿色建材。


13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到2027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形成一批实践样板,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等方面提出33项意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发展全国碳市场,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深度融合,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14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1月17日,外交部网站发布李强在世界经济论坛2024年年会开幕式上的特别致辞,其中提出:要加强绿色发展合作,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人类在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仍面临不少挑战,诸如一边大谈加强气候治理合作、一边设置绿色贸易壁垒的做法还大量存在,一些优质高效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不能自由流通。应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绿色发展战略对接,破除各种绿色壁垒,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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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工信部等五部门开展

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


1月18日,工信部五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按照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工作总体安排,启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工作。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时提交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书》内容完成全部重点环节建设内容和揭榜任务目标,总结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典型应用模式。核验完成后,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授予通过验收的揭榜单位“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称号。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期3年。


附件:

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申请材料清单

2.

3.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验收评审结果汇总表


16

生态环境部: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


1月1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其中提出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发展,增强绿色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适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生物经济、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管理,提升生态系统恢复力和生态产品持续供给能力。主动参与全球多边环境治理,建立生物多样性履约支撑技术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筹建工作,借助“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全球环境基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等现有双多边环境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双多边对话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


17

工信部:新一批符合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发布


1月18日,工信部公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十一批)、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以及变更、撤销相关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


附件:1.

2.符合《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3.

4.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

5.

6.变更公告名称企业名单

7.

8.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9.

10.撤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企业名单


18

生态环境部:统筹推进水泥行业、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提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有序推进现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统筹推进水泥行业、焦化行业协同减污降碳、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等重点任务。明确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力争50%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力争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


19

国家能源局印发

《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该文件提出,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强化清洁能源发展监管。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电交易有关规定,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着力解决企业购买绿电需求量大、绿电跨省跨区交易难等问题。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20

工信部:将中试与工业绿色低碳安全同步推进,加快中试绿色转型


1月23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制造业中试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中试发展取得积极进展,重点产业链中试能力基本全覆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升。将中试与工业绿色低碳安全同步推进,加快中试绿色转型,推广资源消耗低、环境影响小、本质安全可靠的新模式。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安全中试线,推进绿色技术软件化封装,开展中试资源能源和污染物全过程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提升中试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21

国家能源局公布



1月24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名单,56个项目被列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储能技术路线含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液流电池(全钒、锌铁、铁基)、飞轮、重力、二氧化碳、液态空气、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等单一及混合储能技术,其中锂离子电池项目数量最多达17个,总规模超2.15GW/4.4GWh;压缩空气储能项目11个,总规模超2.75GW/12.95GWh;液流电池储能项目8个,其中全钒液流电池项目6个,铁基液流、锌铁液流项目各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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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中乌决定发展

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于2024年1月23日至25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元首宣布,中乌决定发展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其中提出双方愿在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框架下,密切开展绿色融资、绿色技术、智慧农业、节水技术、防止荒漠化和土壤退化等领域合作。乌方欢迎中方企业参与太阳能、风能和水力发电项目,愿引进中方技术和投资以实施可再生能源项目,实现包括太阳能板、硅片、电池等绿色能源发展所需材料和设备本地化,联合培养专业人才。


23

工信部等九部门:推动企业建设碳排放管控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


1月25日,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其中提出支撑绿色化发展。基于数字技术开展装备及工艺流程优化升级改造,促进减污降碳、节能增效。推动企业建设碳排放管控平台和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等技术开展碳排放计算与碳足迹追溯,促进低碳发展。推动企业和园区加强数字化能源管控,开展重点用能环节的在线监测、运行优化与系统平衡,促进新能源应用和化石能源减量。鼓励建设环境管控平台,基于5G、无人机、遥感、自动监控、机器视觉等技术,对生产、原燃料和产成品运输、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厂区环境质量等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预警,实现环境智能化管理。推广低噪声工艺和智能化装备,涉异味园区及企业加强恶臭自动监测和风险防控。鼓励建设面向行业的循环再生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工业固废与各类副产品的交易流通与综合利用。


24

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

《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生态环境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编制形成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


附件: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



25

工信部等两部门:“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启动


工信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无废园区要求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无废企业要求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26



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未来能源方面提出,聚焦核能、核聚变、氢能、生物质能等重点领域,打造“采集-存储-运输-应用”全链条的未来能源装备体系。研发新型晶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及相关电子专用设备,加快发展新型储能,推动能源电子产业融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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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工信部公示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名单


为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工信部公示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


附件:1.

2.第四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拟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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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本指南为首次发布。指南充分衔接现有排放量核算体系,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各类排放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细化了排放源分类分级体系,规定了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程序,明确了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


29

工信部印发实施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近日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整体来看,《暂行办法》突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纵向联动”,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横向带动”的绿色制造标杆培育新机制。具体来看,《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培育要求、创建程序、动态管理、配套机制、附则等6部分内容共27个条款,另外包括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评价要求,以及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等4个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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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十二部门:完善企业、行业、区域等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


1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行动计划提出,完善绿色低碳管理,利用标识解析体系支撑完善企业、行业、区域等碳排放数据计量监测、碳足迹管理、碳交易体系,逐步提升全流程、全产业链能源数据与碳排放数据采集监控、智能分析和精细管理水平,打造推广“工业互联网+绿色低碳”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鼓励运用标识解析等技术,探索工业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基于标识解析技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利用、节能降碳、产业低碳协同等,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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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1日下午就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进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服务业,壮大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持续优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工具箱,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






地方:1

山东出台2024年

第一批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1月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据介绍,《政策清单》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2024年新推出政策,共7个方面50项,其中提速能源绿色转型,共5项,包括引导小煤电机组提前关停退出,支持核能、海上光伏、地热能、储能等发展。 第二部分,2023年政策清单中延续执行的政策,共29项。主要是继续实施高速通行费优惠、培育创新载体、补贴海上光伏和风电项目、扶持中小微企业、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2

宁东基地:

绿氢替代化工项目按5.6元/公斤补贴


1月3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发布宁东基地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修订版(送审稿),其中指出,鼓励、支持企业向绿氢生产和应用方向转型升级,在建设时序上,应确保制氢和应用端先开工,新能源部分不得早于制氢负荷及应用设施投产;制氢及应用分期投产的,配套新能源应按对应规模分期建设。鼓励、支持化工企业使用绿氢逐步替代煤制氢和甲醇制氢。对在宁东基地实施绿氢替代的化工项目,经认定,本级财政按5.6元/公斤标准给予用氢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最多补贴3年。企业新增绿氢生产设备投资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按设备投资额6%给予一次性补助;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7%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

四川出台近零碳排放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


12月28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四川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统计局联合出台《四川省近零碳排放园区碳排放核算方法(试行)》,《核算方法》包括适用范围、核算原则、核算边界、核算周期、核算方法,以及组织实施、不同能源品种碳排放因子等内容。《核算方法》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问题导向、科学适用原则,按照急用先行、先易后难的要求,积极稳妥建立园区碳排放核算机制。《核算方法》根据工业型园区和非工业型园区的不同特点,分别明确试点园区的碳排放核算方法。


4

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出台


1月4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会等21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科学分析了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生态系统、水资源、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城乡人居环境、敏感产业、国土空间、综合防灾减灾等十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行动,创新谋划了11项重大工程和4项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旨在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


5

新疆碳达峰试点示范培育方案发布

3年培育35家区域碳达峰试点示范企业


近日,《新疆碳达峰试点示范培育方案》发布,新疆将“一企一策”免费编制节能降碳决策咨询指导方案,用3年时间将35家规上企业培育成区域碳达峰试点示范企业。《方案》明确,35家企业的遴选,主要面向全疆能耗比较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企业,且需申请加入新疆节能减排科学研究会“双碳”专业委员会二级团体会员单位,同时需填报《碳达峰试点示范培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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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支持新能源直供模式试点项目建设


1月8日,吉林发布《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新能源直供模式试点项目建设。支持10亿元投资以上的项目采取“自发自用为主、少量余电上网”方式开展直供模式试点。此处的“直供电”是指不经由电网企业的输配电网络,而是建立“新能源专线”,直接向用户供电。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电厂替代。


7

海南省氢能产业规划:纳入能源管理范畴

允许化工园区外建设绿氢项目和加氢站


1月8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发展规划》指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约 200 辆,部署建设加氢站 6 座。到 2030 年,氢能产业试点示范期。研究将氢气纳入能源管理范畴,逐步突破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制约。探索在绿氢产业示范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直供电试点、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绿氢生产项目和制氢加氢一体站等。研究制定氢气车辆运输支持政策。


8

内蒙古发布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


1月10日,内蒙古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2024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组织实施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深化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通辽霍林郭勒、包头铝业、鄂尔多斯鄂托克、阿拉善乌斯太低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供电+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模式,优化新能源配置,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9

安徽省发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目标,到2035年,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风险管理和防范体系基本成熟,重特大气候相关灾害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升,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为此,十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行动将开展,涉及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生态系统、水资源、农业与粮食安全、健康与公共卫生、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城乡人居环境、敏感产业、国土空间、综合防灾减灾等。


10

广东发布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1月11日,广东发布《广东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其中提到2023年度纳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围的行业企业分别是水泥、钢铁、石化、造纸、民航、陶瓷(建筑、卫生)、交通(港口)和数据中心八个行业企业。在配额总量方面,文件确定2023年度配额总量为2.97亿吨,其中,控排企业配额2.83亿吨,储备配额0.14亿吨,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度控排企业名单.pdf

2.

3.广东省2023年度控排企业配额计算方法.pdf

4.

5.持有广东碳市场剩余配额的电力企业名单(不含自备电厂).pdf


11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南方能监局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机制


1月16日,南方区域能源监管机构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费考核机制。《通知》明确,煤电机组分月申报、按日调整最大出力,申报值不得超过机组并网调度协议最大值。《通知》强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所在省(区)煤电机组最大出力调用和抽查操作指引,报能源监管机构、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下一步,南方区域各能源监管机构将按照《通知》规定,督促指导南方区域有关调度机构编制操作指引,依据职责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核查和执行情况监管,确保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平稳实施,有效促进南方区域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2

江苏: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支持企业转型提升


1月17日。江苏省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扩容,做大科创债、绿色债,拓展民营企业债券央地合作增信。加大绿色低碳、智慧城市、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场景开发建设。支持企业转型提升。聚焦“1650”产业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筑峰强链”企业培育支持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强链补链延链,到2025年,培育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00个左右。逐群逐链分行业制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技术实施指南,推进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聚焦“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布局未来产业前沿领域,培育100个左右未来科技领域的领先企业。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方向发展,赋能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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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


为引导和激励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满足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碳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合理融资需求,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提升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发展质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山东省实际,山东委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动能源和产业转型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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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印发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


1月18日,江苏省林业局日前印发了《江苏省林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1-2060年)》。《实施方案》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实施内容。一是增加林业碳汇资源,明确了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湿地碳汇潜能、发展生物质能源林和提高林产品综合利用率等。二是巩固林业碳汇存量,明确了加强林地林木管理、强化森林火灾防护、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稳定湿地碳库资源、推进造林绿化减排和开展节约型林业建设等。三是提升林业适应能力,明确了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培育近自然健康森林、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地建管力度和推进国有林场现代化建设等。四是开展林业碳汇研究,明确了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和完善智慧林业平台等。五是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明确了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和探索林业碳汇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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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营收突破1万亿元


1月22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3-2025年)》。据行动计划,广东将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太阳能、先进核能等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型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建设沿海新能源产业带和省内差异布局的产业集聚区,助推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到2025年,广东将形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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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科学统筹水能等清洁能源开发,提高能源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草原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解决矛盾问题,合理优化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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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信厅:2024年重点抓新型储能产业大布局 加快建设5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


1月24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2023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及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其中提出,要培育做大新兴产业。推动新能源、生物医药、安全应急、集成电路、精密仪器设备、前沿新材料、智能机器人等新兴产业成规模、上层次,迅速释放新动能。重点抓新型储能产业大布局,围绕头部企业、产业链关键企业进行招商引资,推动更多企业项目落户广东,加快建设5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争取尽快投产达产。加强钠离子电池、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海水制氢、液流电池等新兴技术研发。要抓硅能源产业大发展。发挥粤东粤西等地区光伏、海上风电等资源配置优势,加强与太阳能光伏头部企业对接,抓住企业核心需求制定更有力的引进措施,加快推动一批项目落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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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1月25日,浙江印发《浙江省建材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建材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明显优化,水泥、玻璃、墙材等重点产品单位能耗、碳排放强度不断下降,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太阳能光伏、储能)达到135MW以上,提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提高原料替代水平、优化行业用能结构等五大重点任务,推进实施节能降碳项目,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利用建材企业生料均化库、生产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储能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在价格可承受、供给有保障的情况下,合理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在行业的使用比重。推行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支持推进多能高效的互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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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文件提出,支持新增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增配新能源规模,支持工业园区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鼓励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项目。制定新增大型用电负荷绿电应用实施细则,对拉动工业经济增长作用明显,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能耗、环保等政策要求,且年用电量不低于50亿千瓦时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制定高比例绿电供应解决方案。对纳入示范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按照制氢量所需电量合理配置新能源规模。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


20

广东省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31日,广东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从助力绿色低碳湾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市绿色低碳系统性建设、统筹县城和乡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建筑节能减碳四方面提出加强区域性设施共享、优化区域蓝绿空间布局、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营造自然紧凑的县城和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进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推动乡村用能结构调整、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建设绿色低碳住宅、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推广绿色低碳建造方式、推广适宜广东气候的节能减碳技术和产品等工作。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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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


1月2日,广东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措施(2023-2025年)》,其中提出突出抓好工业清洁生产、切实加强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推行服务业清洁生产、大力推动建筑业清洁生产、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清洁生产、强化科技产业支撑、深入推进模式创新。在松山湖、滨海湾等重点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园区、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构建清晰的循环经济产业,从产业连接循环化、用料无害化、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清洁生产普及化等方面,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大力实施种植业清洁生产工程、清洁养殖工程、乡村清洁工程,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监控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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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日,长白山管委会发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推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能效水平,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结合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和节约能源为核心,加快推动城市更新。坚持绿色转型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低碳环保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协同推进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的服务效能,有效发挥其固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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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000万元

成都支持项目能源数字化转型


近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布,从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制造等六方面给出一系列真金白银的举措,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在能源数字化转型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将打造智慧能源云平台,提升城市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促进区域节能降耗增效。对试点示范项目按投入成本和节能效率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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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首个

湘潭市出台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


日前,《湘潭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价标准》《湘潭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湘潭市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认定标准》“三个标准”同步出台。据悉,这是全省首个气候投融资政策标准。《湘潭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价标准》明确项目入库申报基本条件、评价方法、等级划分。《湘潭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办法》明确,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实行动态调整、定期更新、定时推送。《湘潭市气候友好型金融机构认定标准》明确,金融机构主体认定坚持金融机构自愿、政府引导、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


25

吉林白城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10日,白城发布《白城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产业集群式发展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提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重点任务。


26

建设5个氢能项目

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征意见


1月15日,海口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口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 年)》意见的公告。其中指出,到2025年计划主要建设5个氢能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到2030年,各类氢能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1000辆,在能源、旅游、服务业等领域打造具有示范协同效应的标志性氢能及燃料电池应用场景5个以上,建成独立加氢站和综合能源供给站8座。


27

广西河池市引领低碳发展:

近零碳排放区建设


近日,广西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河池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具体要求包括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逐步提高绿色建筑比重。加大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提高常规能源利用效率和能源产出率。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积极参与绿色电力消费,提升运输工具等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光伏、浅层地温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推进区域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回用率。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实行产业绿色准入管理,全面淘汰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能源、环境及碳排放统计管理制度。


28

重庆发布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市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化绿色化深度融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绿色协同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全市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2年累计下降13%。全市累计新建200家绿色工厂、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个绿色园区和24个近零碳园区试点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稳定在70%以上。


29

四川南充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2日,四川南充市政府印发《南充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电力储能设备应用,在电网侧将分布式储能纳入统一规划,将投入和运维成本纳入核算体系。在用户侧利用市场手段积极推广分布式储能设备。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余热回收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探索开展建筑光伏发电就地消纳、储能等。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


30

上海:2024年新建

1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


1月23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沪开幕,上海市市长龚正作政府工作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上海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快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新建1万个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着力降低电力峰谷差。落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2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支持重点行业探索碳排放核算、碳足迹认证评价,淘汰落后产能450项。


31

四川攀枝花印发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3日,攀枝花市印发《攀枝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3%左右,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2%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0.4亿立方米,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以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90%左右。提出围绕建设全省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特色发展,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实施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实施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强化双碳目标科技支撑,实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坚持全市“一盘棋”思维,实施县(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32

山西朔州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25日,朔州印发《朔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其中明确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左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双1600万千瓦”电力外送基地建成。聚焦碳达峰“主战场”能源领域,深化能源革命试点,大力推动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统筹碳达峰重点领域协同降碳,围绕山西省“三区三地”和朔州市“四大高地”的建设目标,重点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综合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夯实碳达峰基础性支撑,科技创新驱动、循环经济助力、碳汇巩固提升,全民行动支持,重点开展绿色低碳科技融合创新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强碳达峰开放合作,坚持内外畅通和区域联动,统筹国内国际资源要素,开展碳达峰区域协同联动,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经验交流合作,重点实施区域协调绿色发展行动。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推进“碳达峰十大行动”,奋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加快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33

山东青岛: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


1月25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该文件提出,优化海上光伏储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置储能设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网的,原则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时比例配置储能设施,可采用配建储能、新建或租赁独立储能、制氢等方式,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建独立储能可优先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对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和列为省试点的长时储能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的容量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其中,长时储能项目容量补偿不与独立储能示范项目等政策同时享受。


34

吉林梅河口发布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1月29日,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合理控制煤电规模,有序推进老旧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加快实施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研发与落地。稳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升级现役煤电机组,积极推进煤电供热改造、节能降耗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加快65蒸吨及以上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十四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5%以下,“十五五”期间逐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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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泗发布碳达峰实施方案


1月30日,浙江省嵊泗县发布《嵊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能源绿色发展行动、工业低碳转型行动、交通清洁发展行动、渔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建筑低碳发展行动、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低碳试点示范行动、低碳生活引导行动八大重点任务。打造海上风电+海洋能+储能+制氢+海洋牧场+陆上产业基地示范项目。推动建筑用能清洁低碳化。积极推进省级低碳县试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低(零)碳乡(镇)、村(社区)试点工作。



来源:国务院、工信部等

编辑:陈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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