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知识会”(一)》。该文件是我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首份试点工作指南,以问答形式解决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分为基础知识篇、试点内容篇和试点实施篇三个章节,从基本概念、试点目的、工作原则、认证程序、任务分工等多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答: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在其特定生命周期过程中,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及一致性符合认证要求,并能够实现持续的自主温室气体减排和/或清除增加的产品碳标识认证活动。
答: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包括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减碳/低碳标识认证、产品碳中和标识认证。
问: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检查员需具备哪些资质与能力?
答: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检查员应取得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相应领域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检查员注册资格,并持续具备从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相适宜的能力。试点参与机构应对参与试点工作的检查员及其能力进行评价,确保试点认证的有效性。
答:为确保量化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与可核查性,试点过程将使用国家已公布的碳足迹因子。同时,在发布的具体产品专用实施规则中,结合认证依据标准的详略程度,明确了各生命周期阶段数据与信息对应的碳足迹因子与确定原则。不得直接使用商业数据库开展产品碳足速量化工作,应优先开展上下游供应链调研或使用本土化数据库因子,在确实无法获取适宜的因子数据时,可根据具体产品专用实施规则的要求选用适宜的因子。
类似的问题和答案都在下面的《“知识会”》中!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紧密结合试点实际情况,持续强化试点工作问题梳理,深入开展试点问题答疑,全方位做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与运行保障工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贡献认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