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资讯盘点丨国内: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亮相;江苏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



↓ 点击收听语音播报 ↓

#月度盘点

#国内消息——国家

  1.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亮相(4.27)

  2. 生态环境部: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4.15)(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3. 中办、国办: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4.2)

  4.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4.25)

  5. 工信部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加强碳管理、绿色制造与循环利用标准建设(4.9)

  6. 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2)

  7.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4.28)

  8.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4.28)

  9. 工信部:对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4.17)

  10. 工信部: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4.17)

  11. 国家能源局:开展山西等6省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4.10)

  12. 财政部下达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4.21)

  13. 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最高不超过12亿元(4.8)(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4. 国家发改委: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4.14)

  15. 国家发改委:禁止新建或投产使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和生产工艺(4.24)

  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4.7)

  17. 交通运输部: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4.25)

  18. 工信部印发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4.27)

  19. 工信部印发2024版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4.22)

  20. 国家发改委:实施热泵生产线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4.2)

  21.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意见(4.2)(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2. 国家能源局:2项国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4.2)

  23. 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名单(4.2)

  24. 国家能源局:通报24个分布式光伏监管案例(4.22)

  25. 习近平:中国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将涵盖所有经济部门和温室气体种类(4.23)(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6. 中马联合声明:推进新能源领域合作(4.17)

#国内消息——地方

  1. 陕西公布2025年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优秀案例(4.1)

  2. 北京平谷区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4.1)

  3. 北京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4.22)

  4. 湖南: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4.2)

  5. 湖南省会同县公开征求碳达峰实施方案意见(4.8)

  6. 湖南印发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4.16)

  7. 天津:重点支持落实消纳的风、光项目,确保应并尽并(4.2)

  8. 重庆开展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4.7)

  9. 重庆印发14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4.7)

  10. 江西印发第二批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拟建设名单(4.10)

  11. 江苏发布《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4.14)

  12. 江苏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4.27)

  13. 广东:对多晶硅、锂电池等行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4.15)

  14. 四川印发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4.15)

  15. 青海组织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4.16)

  16. 上海印发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4.23)

  17. 上海: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4.30)

  18. 安徽公示2024、2025全国碳市场水泥、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4.24)

  19. 安徽合肥: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体系创建行动(4.25)

  20. 河北:公示4.5GW风光项目名单(4.22)

  21. 湖北武汉: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4.29)

  22. 厦门发布福建省首部ESG发展行动方案(4.30)


资讯详情




国内消息


国家:
1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亮相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分为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理论研究现状和工作实践情况,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目前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上述法律不再保留。


附件: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及说明


2

生态环境部:

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


4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按年度分行业制定。对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明确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数据质量管理、配额分配与清缴等时间节点及相应的工作事项和工作要求。(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3

中办、国办: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健全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的能源价格政策。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为主体,完善碳定价机制。探索有利于促进碳减排的价格支持政策。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公共数据价格政策。建立健全符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的数据市场规则。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等。


4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印发《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工作要点》,部署4个方面22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包括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转型、推动基站绿色化运行、推进电子信息产品绿色制造和使用、引导数字科技领先企业零碳发展。二是加快数字技术赋能绿色化转型。包括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电力、采矿、冶金、石化、交通物流、建筑、城市运行、现代农业等8个领域绿色化转型以及推动数字技术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打造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试点示范。三是发挥绿色化转型对数字产业的带动作用。包括升级数字化绿色化基础设施、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创新、建设数字化绿色化产业体系、培养数字化绿色化复合人才。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政策、深化国际合作、加强宣传引导。


5

工信部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加强碳管理、绿色制造与循环利用标准建设


4月9日,工信部印发《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以标准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碳管理标准建设。全方位布局温室气体相关标准,涵盖基础通用、核算核查、技术装备、监测以及管理评价等关键方面。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制修订,研制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等标准。加强绿色制造标准建设。制修订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评价通则以及绿色设计技术规范等标准,分行业修订绿色工厂评价标准。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标准建设。加快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防治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快环保装备、重点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等标准制定。


6

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4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组织管理体系、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监督与评估、科技成果管理等内容。提出重点资助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支撑我国能源领域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积极培育和发展能源行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7

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从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动能、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3方面提出10项重要举措。包括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民营企业推进风电场、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鼓励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稳妥开展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等。


8

工信部: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


4月2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推荐范围具体包括五类:(一)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技术,包括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子等行业工艺革新与流程优化技术,如短流程制造等;数据中心、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领域节能和能效提升技术,如算力与能源协同应用、高效制冷、高效供配电、绿色智算系统解决方案等。(二)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三)工业减碳技术,包括低碳原料燃料替代、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二氧化碳捕集及高值化转化利用、碳排放核算监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与替代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技术,包括数字化能碳管理等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5G等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信息采集、智能分析、精细管理和系统优化技术。(五)高效节能装备,能效指标达到或优于相关国家标准1级能效等级的工业量产装备,包括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工业制冷设备、热泵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前。


9

工信部:对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近日,工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将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10

工信部: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


工信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包括三项主要任务:一是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准以及能效标杆水平、基准水平等要求,对钢铁、炼化、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领域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力争实现行业企业全覆盖;二是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按照产品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以及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等要求,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工业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三是对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将开展“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

国家能源局:

开展山西等6省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江西省、贵州省、青海省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规划政策落实、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民生用电服务4方面。重点监管2025年完成煤电投产和开工目标任务、滞后煤电项目(规模)整改情况,“十四五”以来落实新增煤电规模、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情况。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调度运行、可再生能源跨省区外送和消纳、“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和新能源就地消纳、新能源利用率监测统计等情况。


12

财政部下达2025年第一批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


4月2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下达2025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超135亿元。此次下达的资金具体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2年度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以及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等方面。其中,中央财政下达29.1亿元,用于预拨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下达23.4亿元,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13

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

最高不超过12亿元


4月8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予定额补助。其中:东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8亿元,中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0亿元,西部地区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直辖市每个城市补助总额不超过12亿元。资金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年拨付到位。(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14

国家发改委: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


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从完善煤电技术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工作、促进产学研用全链条协同联动、加强完善支持政策4方面提出21项重要举措。《实施方案》从机组调峰负荷范围、变负荷速率、启停调峰、宽负荷高效、安全可靠、清洁降碳、智能运行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煤电技术指标体系,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及新建机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代表了我国煤电机组今后的发展方向。


15

国家发改委:禁止新建或投产使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和生产工艺


4月24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我国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其中提出,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堆放固体废弃物及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建设特定能源项目。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禁止新建或投产使用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和生产工艺。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节水标准的材料、产品和设备等。


16

中共中央、国务院:

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其中提出: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推进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网、供水设施、能源体系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17

交通运输部:

深入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优化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管理、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推广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构建安全可靠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体系、培育现代化产业融合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8方面提出25项重点举措。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供应能力。加快提升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绿醇、绿氨、氢能、生物航油等供给能力。鼓励依托交通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开展清洁能源制氢。


18

工信部印发2025年版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4月27日,工信部印发《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从工厂建设、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作业、运营管理、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8个环节凝练出40个智能制造典型场景,作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的参考指引。其中提出面向碳排放数据采集、碳足迹追踪和碳资产核算等业务活动,针对碳排放计量难、碳足迹追踪效率低等问题,建立数字化碳管理系统,应用碳排放精细化检测、碳排放指标自动核算、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实现碳的追踪、分析、核算和交易,挖掘碳资产利用价值,降低单位产值碳排放量。


19

工信部印发2024版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4月22日,工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4版)》,明确到2026年,制修订100项以上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在前三版基础上,新版《指南》优化了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布局,进一步聚焦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应用,新增了工业软件、智能装备、制造模式等标准方向,以及轻工、化工等细分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对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汽车、电力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轻工、纺织、电子信息及其他等14个部分,提出细分行业拟制定标准的重点研制方向,加快推动细分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


20

国家发改委:实施热泵生产线

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推动热泵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助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增长点。结合技术发展水平和不同行业特征,提出建筑、工业、农业、交通等领域热泵推广应用的主要路径;从热泵设计研发、生产制造、设备更新、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出热泵产业提质升级的主要任务。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开展废旧热泵处置提高废旧热泵回收处理和加工利用能力。实施热泵生产线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降低产品碳足迹。


21

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意见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确定了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共纳入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3个方向,101个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8日。(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2

国家能源局:

2项国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征求意见


4月2日,国家能源局作为主责单位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已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st.gov.cn/)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11日。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23

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

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名单


4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将上海市等9个城市以及“北京市基于新型储能的V2G车网互动协同调控试点项目”等30个项目列入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范围。并于2025年底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同步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司。


附件:1.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

2.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项目名单


24

国家能源局:通报24个分布式光伏监管案例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监管典型案例》。根据案例梳理,此次公布的24个典型案例涉及省份有山东、陕西、辽宁、湖南、河北、浙江等,包含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交易等多个方面。在分布式备案监管典型案例中,涉及光伏备案条件、备案文件、备案时间等多个典型情况。


附件:2024年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监管典型案例


25

习近平:中国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将涵盖所有经济部门和温室气体种类


4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向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视频峰会发表致辞,提出,中国将于联合国气候变化贝伦大会前,宣布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习近平强调,中国是世界绿色发展的坚定行动派、重要贡献者,自5年前我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中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新增绿色面积。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不会放缓,促进国际合作的努力不会减弱,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不会停歇。中国愿同各方一道,切实履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尽所能,团结协作,推动共建清洁、美丽、可持续的世界。(点击标题阅读全文)


26

中马联合声明:推进新能源领域合作


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来西亚关于构建高水平战略性中马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正式发布。声明提出,双方将继续鼓励企业按照商业原则推进新能源领域合作,共同打造绿色经济新业态,并探讨和推进在轨道装备、航空航天、核电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马来西亚的航空公司引进和运营中国商用飞机,助力各自产业升级和能源转型。




地方:
1

陕西公布2025年第一批

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优秀案例


4月1日,陕西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陕西省第一批工业领域碳达峰试点优秀案例的通知》。绿色低碳技术试点优秀案例包括:建筑外立面太阳能光伏一体化技术(西安中易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CO2复叠分体空气源热泵技术(陕西一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碱性水电解制氢技术(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绿色微电网试点优秀案例包括: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多能互补微网系统解决方案及示范工程应用项目。“零碳或近零碳”工厂试点优秀案例包括: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达能(陕西)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

北京平谷区发布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4月1日,《平谷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方案》系统构建“三大支撑、四区建设、七大行动”双碳实施体系,明确2030年,平谷区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等核心任务,重点部署了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绿色经济发展动能、构建绿色高效交通体系、加快特色农业碳减排、完善全域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等7项重点任务,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创新等途径为全国同类地区碳达峰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3

北京开展2025年度

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


4月22日,北京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4

湖南: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


4月2日,湖南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方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支持方向如下:(一)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包括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建设、废旧资源循环利用。(二)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包括国家和省级碳达峰试点项目、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三)省委、省政府明确需要支持的重点事项。要求申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取项目代码和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市政费用),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或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可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


5

湖南省会同县公开征求碳达峰实施方案意见


4月8日,湖南会同发布《会同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现代产业低碳发展、城乡绿色建设、交通低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参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碳达峰十大行动”。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加快会同农林产品科创产业园、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会同县竹产品绿色低碳产业园等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积极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


6

湖南印发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二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从推进甲烷排放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进能源领域甲烷排放控制,推进农业领域甲烷排放控制,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控制,加强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控制,加强技术推广创新及排放控制监管,加快构建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加强甲烷控排交流合作8方面提出17项重点任务。


7

天津:重点支持落实消纳的风、光项目

确保应并尽并


4月2日,天津印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试用对象为:天津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电网企业应当按照适度超前、网源协调的原则,结合风电、光伏发电发展需要,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提升电网接入能力,确保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满足相应并网条件后“能并尽并”。重点支持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一体化发展项目、新能源制氢等以自主落实消纳条件为主的项目。电网企业建设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确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不匹配的,允许开发企业投资建设。


8

重庆开展2024年度

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


4月7日,重庆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提出本次报告主体为纳入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的299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2023年度重庆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但未纳入2024年度名单的排放单位,无需开展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重点排放单位应于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编制和填报工作。


附件:2024年度重庆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9

重庆印发14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


4月7日,重庆发布通知,印发《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机械设备制造业(CQETS-AG-01-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CQETS-AG-02-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造纸和纸制品业(CQETS-AG-03-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化工行业(CQETS-AG-04-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生活垃圾焚烧行业(CQETS-AG-05-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钢铁行业(CQETS-AG-06-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矿山行业(CQETS-AG-07-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电子设备制造业(CQETS-AG-08-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生产行业(CQETS-AG-09-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QETS-AG-10-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石油化工行业(CQETS-AG-11-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石油和天然气生产行业(CQETS-AG-12-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陶瓷生产行业(CQETS-AG-13-2025)》《重庆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工业其他行业(CQETS-AG-14-2025)》14项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规范的通知


10

江西印发第二批低碳零碳负碳

示范工程拟建设名单


4月10日,江西印发《关于第二批江西省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拟建设名单的公示》,共19个。


附件:第二批江西省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工程拟建设名单


11

江苏发布

《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


4月1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指南》规定了工业园区碳排放核算的工作流程、核算周期和组织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获取、数据质量管理、核算结果等要求。明确了园区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工业过程、废弃物处理、电力和热力、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对应的碳排放量之和。分别规定了各领域温室气体的核算方法。征集时间截至2025年5月12日。


12

江苏发布

《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


4月27日,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指南规定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绩效评价,适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以及省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开展零碳园区认定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前。


13

广东:对多晶硅、锂电池等行业企业开展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4月15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将重点选择钢铁、乙烯、合成氨、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具有节能降碳诊断意愿的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14

四川印发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


4月1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与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全省新能源产业链营业收入目标超过5000亿元,力争达到6000亿元,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将达4500万千瓦。《方案》紧密结合四川新能源产业实际,聚焦光伏、风电、氢能三大细分行业,全面覆盖技术研发、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以及推广应用等全产业链环节。同时,强调主要承载地与协同发展地之间的协同联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助力全省新能源产业朝着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方向加速迈进,致力于打造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新高地。


15

青海组织开展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


4月16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对象包括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新能源、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高端纺织、高端装备制造、高原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企业。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4日。


附件:1.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2.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建设方案(模板)

3.青海省零碳(近零碳)工厂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16

上海印发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

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4月23日,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包括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碳达峰,系统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加速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碳汇能力,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区域行动,持续巩固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加力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深化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16项重点工作。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近零填埋工作方案。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餐厅、“无废城市细胞”等建设。


17

上海: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


4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范围包括2024年、2025年度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及其他企业(年度直接碳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独立电炉、独立刚压延生产加工企业),并提出激活平台相关功能、制定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技术审核、开展核查技术服务机构评估、配额分配与履约清缴等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


18

安徽公示2024、2025全国碳市场水泥、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近日,安徽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安徽省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示》。2024年,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36家;钢铁行业点排放单位共8家。2025年,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共36家;钢铁行业点排放单位共8家。


附件:安徽公示2024、2025全国碳市场水泥、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19

安徽合肥: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体系创建行动


4月25日,《合肥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达750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风电装机规模达33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5%。从实施新能源发电装机跃升工程、新能源消纳支撑保障工程、新能源前沿技术示范应用工程3方面提出9项重点任务。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体系创建行动。依托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国家级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契机,优先在高新区、长丰县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绿色乡村”试点项目,并逐步向全市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20个零碳示范项目,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20

安徽合肥: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体系创建行动


4月25日,《合肥市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到2025年底,全市新能源装机规模大幅提升,达750万千瓦以上,集中式光伏、风电装机规模达33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5%。从实施新能源发电装机跃升工程、新能源消纳支撑保障工程、新能源前沿技术示范应用工程3方面提出9项重点任务。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体系创建行动。依托国家级碳达峰试点园区、国家级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契机,优先在高新区、长丰县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绿色乡村”试点项目,并逐步向全市复制推广试点经验。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20个零碳示范项目,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幅提升。


19

河北:公示4.5GW风光项目名单


4月22日,河北发改委发布《河北省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一批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共公示50个项目,总规模为448.387万千瓦。从项目类型来看,光伏项目:23个,总规模为172.33万千瓦,风电项目:27个,总规模为276.06万千瓦。从项目所在地来看,项目分布在沧州、唐山、保定等11个地级市。从项目投资人来看,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均获得超过90万千瓦的项目,规模最大;华能集团、北京国网电力:均获得超过30万千瓦的项目。


附件:河北2025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公示表


21

湖北武汉: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


4月29日,武汉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财政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市注册,并接入武汉市氢燃料电池汽车溯源管理服务平台的氢能企业。按照“事后奖补”的原则,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企业申报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生产销售、整车研发生产、加氢站建设、加氢站运营、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叉车)应用等五类奖补资金,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前。


22

厦门发布福建省首部ESG发展行动方案


4月30日,厦门发改委印发《厦门市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在厦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70%左右,具有涉外业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率力争达到100%;民营企业、涉外企业及金融机构ESG信息披露率显著提升。从构建ESG先行实践体系、构建ESG市场生态体系、打造ESG绿色产业高地、打造ESG专业服务高地、打造ESG理论创新高地、打造ESG人才集聚高地6方面提出20项重要举措。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对按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将碳核算、碳排放管理纳入企业战略规划与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体系,不断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广绿色技术,积极倡导绿色企业文化,强化低碳意识,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来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

编辑:陈美珊

往期推荐

免责声明:

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与分享,报告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所有,由中和碳研究院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我们

公司简介

中和碳(北京)有限公司集合各界专业资源,深入研究“碳达峰 碳中和”相关部署,主动服务和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通过培训研讨、产业咨询、成果转化、投资建设、国际贸易等形式,探索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展方向,产业园建设,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技术成果转化等问题,为地方政府、企业机构发展提供服务和智力支持。


中和碳(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Add: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1号白云大厦12层

电话/Tel:010-63318663

邮箱/Mail:nccc202205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