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配额管理将迎来重大调整来源:百润智库 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3hF-mWIjkK5Y6bakEZ0y6g?scene=1 近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便函〔2026〕243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除了发电行业配额分配基准收紧(2025年加权后同比下降0.35%,其中非常规机组下降幅度最大)、继续压缩发电负荷(调峰修正系数的分界线由小于65%调整为小于50%)外,本次征求意见还可以看出主管部门在配额管理思路上的重大调整。 ![]() 本次征求意见稿将以往不纳入配额管理的情形基本都纳入,明显扩大碳市场的覆盖面,意味着碳市场的参与主体、配额量将大幅提升;同时,将某些边界进行了调整,可有效引导全行业的降碳改造,更好发挥碳市场的调节作用。 1.发电行业特殊机组全部纳入碳市场配额管控 以往年度不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部纳入(还有扩展),主要包括: (1)当年度掺烧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等)燃料热量年均占比超过20%的发电机组。 (2)当年度混烧自产二次能源热量年均占比超过10%(含100%使用)的化石燃料燃烧发电机组。 (3)当年度生物质(含垃圾、污泥等)燃料热量与混烧自产二次能源热量年均占比合计超过20%的发电机组。 (4)当年度仅使用煤层气(煤矿瓦斯)、兰炭尾气、炭黑尾气、焦炉煤气(荒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石油伴生气、油页岩、油砂、可燃冰等特殊化石燃料的发电机组。 (5)当年度仅使用自产废气、尾气、煤气的发电机组。 (6)燃煤锅炉改造形成的燃气机组(直接改为燃气轮机的情形除外)。 (7)燃油机组、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机组、内燃机组等。 (8)承担应急备用保障功能的发电机组。 (9)当年度掺烧绿氢、绿氨等燃料热量年均占比超过20%的发电机组。 以上类型机组配额量与经核查的排放量相等(即等额发放,企业不存在履约缺口),但也需要履约。 另一方面,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以往掺烧生物质热量占比超过10%的机组即不纳入配额管理,但本次征求意见提出的是掺烧生物质热量占比超过20%才能享受等额发放配额,意味着掺烧热量占比在10-20%之间的机组都将根据方案细致核算具体的配额。 包括第九类,掺烧绿氢绿氨等燃料热量占比超过20%的机组,即掺烧比在20%以内的机组都可能通过碳市场受益,这些都将有效提升煤电机组的低碳化改造吸引力。同时这也反映了主管部门根据减碳政策要求、技术进步潜力等调整碳市场配额管理措施的基本思路。 2.新投产、关停等设施均等额分配配额 根据以往配额分配方案,当年新投产以及配额核定前关停的机组、生产线、工序均不纳入配额管理,本次征求意见提出要作为特殊情形等额分配配额,主要包括: (1)配额核定前关停的企业(机组、生产线、工序)。 (2)当年新投产机组、生产线、工序。 (3)经核查当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以下的企业。 3.调整了电石渣水泥等额分配配额的分界线 《2024、2025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提出“当年度电石渣替代率超过15%的水泥熟料生产线”等额分配配额,此次征求意见将替代率提高到了“超过30%”,即替代率小于等于30%的熟料生产线都可能受益,将进一步通过碳市场手段推动全行业电石渣替代率的提升。 以往配额分配方案提出的预分配配额均是上一年度经核查排放量的70%,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预分配配额调整为“上一年度经核查排放量的50%”,同时还提出了“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该单位履约风险情况、生产情况等降低预分配比例”,体现了既要满足碳市场履约前的流动性需求,又得有效防控履约风险的考量。 当然,本次征求意见,还对未及时结转的2019-2024年度配额进行了安排,明确不可用于2025年度及以后的配额清缴,但可用于2019-2024年度欠缴配额的清缴。 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分配工作,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重要作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应对气候变化司 蒋松华、薛宇森 电话:(010)65645634、65645635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5、2026年度发电行业以及2026年度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6年7月22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百润智库 生态环境部 END 免责声明: 本平台只做内容的收集与分享,报告版权归原撰写发布机构所有,由中和碳研究院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本平台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公众平台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